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临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电子监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HNZJC2016-GC(LX)-00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1个包) |
预算(元) |
1 |
临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电子监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
1 |
42000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临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电子监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 1.工期:20日历日。2.项目现场:临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3.付款条件:安装验收合格后,2016年阴历年底付20%、2017年阴历年底付20%、2018年阴历年底付20%、2019年阴历年底付20%、2020年阴历年底付20%。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是能提供采购内容相符合的货物或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合法证书应处于有效期内;
9.投标人应当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等合法收费收入许可等;
10.投标人应当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11.投标人应当具有有效的社保登记证书或社保证明等;
12.如果自然人符合本项目投标条件的,则自然人出具身份证即具备资格,对上述第8.9.10.11条可不作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1、投标人代表为授权代表的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供应商代表应是供应单位的固定工作人员,一个供应商只能购买一份谈判文件,购买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代表应留下自己的真实电话号码并时刻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否则因联系不到而造成供应商权益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3、购买谈判文件地点:临湘市长盛西路68号(交警一中队四楼401)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5月09日至2016年05月13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五、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6 年05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临湘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标投标交中心(临湘市建设局三楼)开标厅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将拒绝接收。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临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
联 系 人: 吴鸣
电 话: 13762053766
地 址: 临湘市 )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黎骆
电 话: 0730-3563999
地 址: 临湘长盛西路68号(交警一中队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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