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文件编号: 0876-1601212
二、采购内容: (共一个包)
(1)拼接屛2台;(2)支架8套;(3)四色声光报警器1台;(4)IP对讲分机1台;(5)联动软件1套;(6)应急灯3台;(7)报警计算机终端1台;(8)红外光栅8对;(9)安装支架8对;(10)防区模块8个;(11)报警主机1台;(12)控制键盘1台;(13)总线延伸器2台;(14)网络模块2台;(15)海康视频联动网络模块2台;(16)投影机1台;(17)投影幕布1套;(18)培训笔记本1台;(19)对讲分机1台;(20)集中供电适配器8个;(21)时钟3个;(22)机柜1套;(23)枪柜执行器材架改造2项;(24)资料柜1项;(25)红外高空云台摄像机4台;(26)光纤1000米;(27)光纤收发器6对;(28)信号线缆10盘;(29)电源线10盘;(30)电源线10盘;(31)立杆2套;(32)哨位集成箱专用室外音柱4个;(33)监控电脑3个;(34)监控电脑外框架3个;(35)接入交换机1台;(36)铸钢减速带20米;(37)嵌入式闯岗自动扎胎器/阻车器2套;(38)施工1项。
三、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甘肃省公安厅公安部西北警用装备库安全防范系统项目于2014年5月14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项目于2016年9月底完成,经甘肃省武警总队审核,需新增部分设备。鉴于原系统承建商对项目整体方案、施工环境较熟悉,且新增设备应无缝接入原安防系统、互联互通,为保证与原系统一致性,故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供应商名称: 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五、采购预算: 40.82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七、信息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5日,每日00:00-24:00。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九、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 款 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十、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6年4月29日09:35前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6楼第二谈判室
十一、谈判时间: 2016年4月29日09:35
谈判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6楼第二谈判室
十二、采购方: 甘肃省公安厅
联系人及电话: 康鹏 0931-5155357
十三、代理机构: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
联 系 人:马蓉
电 话:0931-7653555 18919062139
传 真:0931-7652333
财务电话:0931-4537659 0931-8896777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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