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及预算:
1.1、项目名称: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智能化弱电系统政府采购
1.2、项目标段信息:
包号 |
标段名及采购内容 |
第一包 |
智能化弱电系统 |
第二包 |
数字法院专用系统 |
二、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 : NY2016 一 A017
采购代理编号:0623-1671N110928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资质等级证书;
2)税务登记证或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凭证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3)社保登记证或近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代表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缴纳社保证明);
5)提供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以上资质;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必须在本省内有常设机构,且需提供备案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证);
2)投标人需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防壹级资质证书;
3)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以母公司资质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 同一投标单位可以投两个包,但只允许中其中一包,评标委员会按随机顺序进行评标,在前面包号被评出排序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进入后面包号的评审,其报价分计零分(该报价依旧进入报价分计算),依次类推。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从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楼招标九部207室(长沙市东风路12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原件;③社保登记证原件;④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安防资质原件;
以上所述原件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 500元,图纸¥2000元/包,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 2016 年5月4日9时0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5.2 开标时间:2016 年5月4日9时00分。
5.3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衡阳市南岳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5.4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6.1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不少于投标报价的2%(人民币,按所投包号打保证金,如投两个包需打两个包的保证金。)。
6.2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7:00(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保证金汇至:(请在备注处注明本项目采购代理编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需写全称)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盆南路支行
银行帐号:4316 3000 0018 1600 83475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
电 话:0734-5682629
联 系 人:常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电 话:0731-84553843
联 系 人:匡先生、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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