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鼎)招文第(2016)- 065-13号
2、本次设备采购的资金为财政性资金。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选定中标人。
3、招标项目内容:检测设备、监控系统设备、一般设备一批。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经营范围涵盖本招标项目要求设备,省外企业须在云南省内至少有一个固定的经营服务网点。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产品(设备)的供货能力,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如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
4、投标人需具备云南省安全防范行业资信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云南省安全防范备案证书》;省外企业需提供本企业所在地省市安防协会(公安厅(局)公安厅(局)技防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质)证》及云南省(公安厅(局)公安厅(局)技防管理部门)颁发的备案证书
5、投标人必须在昆明有售后维护的办事处,提供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交货事项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
交货期: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自报最短交货期,但不得超过15个日历天。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于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6日止(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东路4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6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书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投标人资格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2日上午10:00分止。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东路41号)开标厅。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规定足额交付投标保证金(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金额:19000.00元
八、开评标时间:2016年4月22日上午10:00分。
开标地点: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东路41号)开标厅。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东路41号
联 系 人:陈艳
电 话:0871—6521316813577157980
投标保证交纳帐户: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富滇银行昆明福海支行
帐 号:93103101000000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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