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驻政采招【2016】25号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刑侦装备及警用技术设备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指定地点 |
合同签定后30日内 |
注: 1. 本项目不共分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采购台式计算机,投标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一致;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政府机关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3.3 等主要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 谈判供应商须提供(个体信息采集装备、防弹衣、防暴服、防暴头盔、防暴盾牌)五种产品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5 判供应商须提供(防暴服)公装财[2005]173号警用防暴服列装入围企业生产的产品证明;(防暴头盔)公装财【2003】46号警用防暴头盔列装入围企业生产的产品证明。(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6 判供应商须提供(无线视频侦查设备)音视频存储加密及传输加密程序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7 判供应商须提供(个体信息采集设备、无线视频侦查设备、防暴催泪喷射器、防弹衣、防暴服、防暴头盔、防暴盾牌、破拆工具)以上八类装(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不少于三年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四、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4.1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 2月 26 日至2016年 3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 ,下午14:30 时至 17:00 时。
4.2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
4.3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4.4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 ,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时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联系电话:0396- 2609258 。
五、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 30000元。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308 室。
六、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2016 年 3 月 7 日上午9:30 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七、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 2016 年 3 月 7 日上午9:30 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始,参见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八、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九、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6-8137111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09225
十、质疑电话:
联系电话:0396-2609285
联系电话:0396-2609221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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