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的有关规定,云南省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云南省省丽江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的委托,对云南省省丽江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机房内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 BMGK2016—11
2.2项目单位:云南省丽江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2.3项目名称:机房内信息化建设设备
2.4交货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2.5项目预算:765,315.11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3.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4至2015年1至10月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者银行出据的资信证明);提供2014年全年至2015年1月至10月连续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3.4 投标设备须是其制造商自有技术,能提供有效技术来源,不得有侵权行为,具有强制性的产品认证证书(如国家有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5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且能及时供货,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采购方的本地技术服务支持;
3.6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证书;
3.7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a)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7日至2016年2月23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 9:0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获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授托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供查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投递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09:00—09:30时。地点为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一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6年3月11日09:30时。
6.2开标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一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经审核合格后,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平台、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平台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云南省省丽江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联 系 人:牛晓梅
联系电话:0888-5108296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项目组织:和晓嵘
联系电话:0888-5108570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和晓嵘
地 址: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邮政编码:67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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