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安平县交通治理电子警察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HJ1602-HS-01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 : 本项目建设安平县交通治理电子警察工程(将安平县公安局天网、安平交警队已建卡口、电警、抓拍等系统整合到统一视频平台管理)。(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工期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完成。
二、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安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安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联系方式:周福来 13013278999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大陆裕丰H座3单元11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庞兆立 0318-791666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
2、具备安防壹级资质证书并在河北省公安厅备案,(外省企业须出具衡水市公安局备案证明);
3、具备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4、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主要设备(高清抓拍单元、网络存储设备、终端管理设备、管理平台)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高清抓拍单元需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5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企业简介、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书、证件提供有效原件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标书发售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2月6日至2016年2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3日 上午09时00分
开标、评标地点:安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路)三楼开标室
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安平县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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