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东二环新增道路安全监控设备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 HNZJC2015-CG(XT)-0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名 |
标的名称 |
预算(万元) |
1 |
湘潭市东二环新增道路安全监控设备工程 |
652980.56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服务要求 |
合同条款 | |
湘潭市东二环新增道路安全监控设备工程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免费质量保证期不得少于两年;在质保期内所有产品性能如出现质量问题(人为除外),成交供应商负责无条件更换或修复。两年后出现故障若需更换材料,成交供应商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
付款方式:经交警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款5%保修期满支付完毕。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
能实质性
变动内容 |
是() |
是() |
否( √ ) |
否( √ ) |
二、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须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2)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上午9:30,地点: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三建兴城10楼1008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确定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龚汉卿
联系电话:18974896220
地 址:湘潭岳塘区宝塔路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裕豪
联系电话:0731-55570502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三建兴城大厦十楼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 :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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