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技防村村通监控工程
二、招标项目内容:项目一:龙固镇、杨屯镇、汉兴街道办事处、汉源街道办事处、朱寨镇、安国镇、鹿楼镇、大屯街道办事处、沛城街道办事处、栖山镇
项目二:张寨镇、张庄镇、河口镇、胡寨镇、敬安镇、魏庙镇、五段镇
三、标书编号:沛采招G(2015)026-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3、《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下载地址:沛县财政局:http://www.pxcz.gov.cn/ 在右上角搜索内搜索“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进行下载);
4、报名所需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填写齐全,盖鲜章,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pxzfcgzx@163.com(邮件内容必须注明所报项目名称、编号及标段、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否则责任自负。)否则资格预审不合格;不接受现场报名。
5、投标人必须是江苏省公安局《SJC2010070266省公安厅道路监控系统前端设备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中列明的中标供应商(证明材料)
6、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参加两个标段中的任何一个标段的投标,亦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成为本项目一个标段的中标单位。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开标,若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得分同时排第一名时,要自动放弃第二标段的中标机会。
五、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起至2015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报名合格后,发电子邮件。
六、投标文件的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12月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政务中心西三楼337室(沛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赵颖芝 电话: 0516-68869167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 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开标地点: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政务中心西三楼337室(沛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采购单位: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项目联系人: 姜本勇
联系电话:0516-68869062
供应商登记联系人:曹威威
联系电话:0516-68869176
地 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政务中心西三楼312室(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 编:221600
采 购 人:沛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唐刚 18168771296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项目一:贰拾五万元整
项目二:贰拾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 名:沛县财政局财政结算中心
开 户 行:沛县邮储银行香城支行
账 号:100 2542 0009 001 8888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电汇或现金缴款单,采购中心不接受现金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 年 11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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