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海原县公安局牌路山森林公园监控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XBFHJ-HY20151105
3、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金额:110.415万元,海原县牌路山森林公园监控设施设备1批,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2)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供应商;
(3)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及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
(5)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11月6日起至2015年11月13日(期间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00。
四、投标与开标
招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1-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15年11月26日下午14:30之前;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方:海原县公安局
联系人:苏恩 0955-4017609
招标代理联系人:沈锋 0951-5112357
五、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nxgp.gov.cn);海原县人民政府网(www.hy.gov.cn);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wsggzy.cn)。
六、监督单位:海原县监察局 0955-4013092
海原县审计局 0955-4012983
海原县财政局 0955-4013946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 O 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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