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采购总队机关营区视频监控设备及建设实施服务。具体内容要求见询价文件。
二、项目预算
9.9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询价文件
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10月26日至11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489号广东边防总队信息化处。
3.携带证件:法人“三证” (均需原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点
2015年11月1日10时30分。
六、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489号广东边防总队采购中心。
七、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中489号
联系人:柯参谋:020-82133199;
刘参谋:020-82133318
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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