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ZHGJ2015-072
二、采购项目名称: 珠海市公安局案审支队第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防范系统维护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326,600、00元,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案审支队第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防范系统维护采购项目 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A、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注册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广东省内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含)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一级(含)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C、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3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允许大型企业(含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中小企业)参加,评审方法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受上述限制。
八、招标文件公示 (下载地址:www、zhgpo、gov、cn):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8月13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5年9月6日14:30-15:00 (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楼D座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9月6日15:0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 2015年9月6日15:00 (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楼D座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公安局
(2)采购单位联系人:傅先生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8641606
(4)采购单位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建兵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7(项目咨询)、2173708(投标保证金查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 户 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 号:11007305274301
户 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 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 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十四、 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余小姐、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02073、0756-2653852
传 真:0756-2602075
珠海市公安局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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