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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15年全区电子警察、智能交通改造项目招标
2015/8/13 14:31   江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苏州市,公安局,智能交通    浏览量: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的委托,就2015年全区电子警察、交通监控设施改造和智能交通改造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SZYX2015-N-G-025
  二、 项目名称:2015年全区电子警察、交通监控设施改造和智能交通改造
  三、 项目预算:人民币柒佰伍拾万伍仟元整(¥7505000、00)
  四、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 具备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在苏州市应有直属的经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有能力在苏州市提供长期服务;
  8、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9、 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 投标单位的营业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承诺书。
  5、 如投标人非苏州地区的独立法人,则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市固定的长期售后服务场所证明材料(具有自有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在苏人员的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材料)。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或公证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五、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9:00---16:00(节假日例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
  售    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 50元。
  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万盛大厦13楼A-B座
  汇款银行及账号:
  账 户 名: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543058193738
  开 户 行:中行南园支行
  六、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9月8日13:00-13:30
  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9月8日13:30
  接收地点: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国税大厦1009室(高新区财政局评标室)
  七、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9月8日13:30
  开标地点: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国税大厦1009室(高新区财政局评标室)
  八、 其他应说明事项:
  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8月21日16:00(按《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本公司)
  九、 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临 顾育红
  联系电话/传真:0512-68361806/68360157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A-B座
  邮政编码:215004
  2、 采购人:
  联 系 人:王姚宗
  联系电话:68250044
  3、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68751335 68751331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01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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