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要说明
1、采购文件编号﹕CJSCG-GC2015-118
2、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公安局戒毒所安防系统
3、采购预算:156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供热材料质量验收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商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省级安防协会核发的一级技防工程资格证(技防资质)、《新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国家同等资质证书。
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复印件、影印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单位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
以上资质查验文件需现场提交(资质查验文件不接受二次提交,即公证处在现场查验时,投标商应当一次性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证件)。
3、在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合格的单位
三、招标文件领取
1、投标商需与采购单位联系对现场进行勘察,询价现场提交采购单位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勘查时间:2015年8月10日—8月21日下午13:30点(北京时间)联系人:陈东瑜 13609946158
2、领取时间:2015年8月10日—2014年8月21日13:30之前(不含节假日)凭投标人上述证书原件领取。
3、领取地点:昌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五楼,长宁路17号)
4、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交。
5、标书费用:不收取
联 系 人:温海蓉、周弋扬
联系电话:0994-2528512
传真电话:0994-2528713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东瑜
联系电话:13609946158
四、投标
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8月28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昌吉市长宁路17号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
五、开标
开标日期:2015年8月28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吉市长宁路17号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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