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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智能交通控制系统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2015/7/24 11:09   湖南衡阳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常宁市,智能交通,电子警察    浏览量:
受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常宁市电子警察系统和三个路口智能交通控制系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CN2015-A072
  委托代理编号:HYXT2015-A049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宁市电子警察系统和三个路口智能交通控制系统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八章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投标人须分包进行投标,评标委员会分包评定不同的中标单位。
  第一包:电子警察系统
  第二包:三个路口智能交通控制系统
  三、采购项目预算:第一包:¥72万元;第二包:¥66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第一包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7、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壹级资质或壹级备案证;
  8、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9、代理商对所投电子警察系统主要设备(指:一体化抓拍单元、红绿灯信号检测器、闪光灯、LED频闪补光灯等)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三)第二包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7、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壹级资质或壹级备案证;
  8、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4日起至2015年8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缴纳依据(向社保部门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的依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②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壹级资质或壹级备案证;
  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一包的投标者还须提供:
  ⑥代理商对所投电子警察系统主要设备(指:一体化抓拍单元、红绿灯信号检测器、闪光灯、LED频闪补光灯等)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注:上述资质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复印件印鉴。(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5年8月18日上午9:30分在常宁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常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魏主任
  联系电话:0734—7234884
  采购人名称: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10734578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联 系 人:张建怀
  联系电话:0734—8439867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衡阳分行
  开户名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    号:600181322
  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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