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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铁4号线综合监控集成系统及施工招标
2015/7/13 10:04   四川建设网      关键字:成都,地铁建设,综合监控    浏览量:
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已由四川省发改委以川发改基础[2014]1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招标人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1.1招标编号:川发改基础[2014]102号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改委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础[2014]10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1.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
  2.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0月15日(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30日;共计778日历天(招标人有权调整工期6个月)。
  2.4招标范围: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共14站,含二期同步实施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与施工总承包项目,承包商应提供符合本工程要求的综合监控系统集成与设计深化、本系统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以及负责所有与本项目相关技术方案和接口、文件交付、配合施工图设计、监造、供货、运输、仓储、工程接口协调、施工报建、调试、开通、培训、竣工验收、交付业主使用和总包管理等相关环节的所有工作。
  具体工程内容见招标图纸和本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
  2.5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
  3.1.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责任方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责任方无此资质,可委托具备该项资质的承包商进行专业分包,并提供投标人与分包安装商的分包协议原件。
  3.1.4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责任方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进行分包则分包商也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至少同时具有:
  (1)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的设计、集成、施工和供货能力且已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业绩,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的完工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提供的软件平台在国内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中应具有1个及以上的自主二次开发应用业绩,且项目已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业绩,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的完工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3项目经理: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至少具有1个轨道交通综合监控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与本次招标的延伸线项目相关且有利于项目开展的情况除外);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加盖社保局公章)。
  3.4技术负责人:机电类高级工程师,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的轨道交通综合监控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加盖社保局公章)。
  3.5信誉要求: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内。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7投标人必须经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未经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取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或凭企业CA认证,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官网(www.cdggzy.com)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取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投标人凭“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在上述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14楼获取招标文件。需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含联合体成员,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含联合体成员,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含联合体成员,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含联合体成员,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7)网络投标报名回执(验原件交复印件)。
  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方为完成有效报名,未完成有效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潜在投标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无息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14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cn)、四川日报和成都地铁官网(www.cdmetro.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杨工(技术)、王工(商务)
  电    话:028-61639396(技术)
            028-61639433(商务)
  传    真:028-6163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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