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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看守所智能化安防管理系统项目公开招标
2015/7/9 11:25   浙江江山市招投标中心      关键字:江山市,看守所,智能化安防    浏览量:
江山市看守所智能化安防管理系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山市公安局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条件优秀者参与投标。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以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乙级以上资质以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以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一级的系统集成商或本地通讯运营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无需报名,招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或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sztb.org)免费下载。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09:00时
  开标时间:2015年7月30日09:00
  开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四、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35000元,凡有意参加采购者,从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请于2015年7月28日17:00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银行交款凭证、交款方账户详细信息和加盖交款单位印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保证金室登记保证金交纳信息。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本账户也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开户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392262878463。咨询电话:0570-496211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7月28日23时59分59秒,其他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五、注册供应商事宜: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按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六、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0570-4033197)。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山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0-4043363
  手    机:1569570607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0-4031937
  地    点: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科。
  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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