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2159GG133J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新闻出版高级技工学校消防系统改造项目
三、采购预算:85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工程名称:广东省新闻出版高级技工学校消防系统改造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建设规模(招标范围):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4、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76号
5、工期:45个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6、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登记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和原件复核不通过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报名):
(1)投标邀请函附件1。
(2)投标邀请函附件2。
7、集中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1)现场踏勘集合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10点
(2)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76号广东省新闻出版高级技工学校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老师13719176541
(4)现场勘察须携带以下资料:
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现场勘察委派书》原件。(格式详见后附3)
采购人收取上述文件后将现场出具《现场勘察收取文件回执》作为本项目符合性审查的重要依据,请各投标人予以重视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
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8).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1)或(2)项资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1)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以上资质;
(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公司任职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投标人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其它项目任职的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2)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且必须考察现场。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4日起至2015年7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4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1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24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1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采购文件公示期: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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