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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锦州滨海新校区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2015/6/25 10:02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关键字:渤海大学,消防工程    浏览量:
渤海大学锦州滨海新校区建设项目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社会【2015】2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渤海大学,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代码:04162015090322消防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渤海大学锦州滨海新校区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2)建设地点:位于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大道与金山路交汇处。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可兼中各标段(具体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图书馆
  第二标段:学生食堂
  第三标段:文科楼
  第四标段:大学生活动中心
  第五标段:浴室、变电所
  (4)计划工期:2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达到消防验收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包括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工程和消防排烟工程等工程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备有资质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6月24日至2015年06月2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1房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6)拟派项目经理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项目经理证书注册单位必须在投标人单位;(7)2012年06月01日至今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报名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
  (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7月15日09:30时。
  (2)开标时间为2015年07月15日09:30时。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渤海大学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联 系 人:高老师
  电    话:1874168567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024-23388267
  2015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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