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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安局高清电子监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6/23 14:20   广东肇庆人民政府      关键字:肇庆市,公安局,高清电子监控    浏览量:
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肇庆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肇庆市公安局高清电子监控(二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ZJ-ZF15084)”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6月19日起至2015年6月26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J-ZF15084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公安局高清电子监控(二期)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

数量

交货/完工期

实施地点

免费保修期

肇庆市公安局高清电子监控(二期)采购项目

1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天内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三年


  备注:
  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用户使用;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货物进行投标,且要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3、本采购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6,850,393.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陆佰捌拾伍万零叁佰玖拾叁元整)。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对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原件备查: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b.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c.有效期内的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查阅方式
  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5年6月19日起至2015年6月26日
  2、招标文件查阅方式:招标文件可在下述地址查阅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
  肇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oqing.gdgpo.com);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aoqing.gov.cn)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6月19日起至2015年7月8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层605-6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评标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408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7月10日上午9时00分至2015年7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本项目采购人、监管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肇庆市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8-2740002
  2、监管部门: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黎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8-2313152
  3、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温女士
  电话:0758-2323822
  传真:0758-2235788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层605-606室
  邮编:526040
  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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