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看守所功能房安防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菏泽市公安局委托,对菏泽市看守所功能房安防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符合本次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单位:菏泽市公安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三、项目编号:HCHJ1505-075
四、项目内容:菏泽市看守所功能房安防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的设备供货、施工、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和售后服务等。如下表所示,详见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数字摄像机 |
30 台 |
为同一品牌 |
2 |
数字硬盘录像机 |
2 台 | |
3 |
UPS 机头 |
1 台 |
为同一品牌 |
4 |
UPS 电池 |
48 个 | |
5 |
门禁控制器 |
20 台 |
与看守所原系统匹配 |
6 |
巡更控制器 |
4 台 | |
7 |
读卡器 |
40 个 | |
8 |
电控锁 |
20 把 |
与监室原有门锁锁眼相匹配 |
五、合格供应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含相关内容);
(2)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参加);
(5)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除读卡器与电控锁之外)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代理商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六、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谈判文件的获取: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网站下载
七、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叁仟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应于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以下汇款信息转入,汇转出的供应商名称要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报价无效。缴纳谈判保证金信息:1、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3、账号:2455 2219 6134。
八、质疑时间: 请将疑问在自发出公告2日内以书面形式(盖章)传真或送达至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电话:0530-5500922 )或菏泽市公安局(王先生 电话:13561359067)。
九、采购人于2015年6月18日上午10时00分统一组织潜在供应商至菏泽市公安局指定位置进行现场踏勘,以取得投标必须的信息,供应商踏勘现场所需车辆及相关费用自理。未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的供应商,若有意参加投标,请自行与采购人联系进行现场踏勘,菏泽市公安局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561359067。
九、谈判文件变更及澄清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上发布 。
十、谈判会议举行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06月 24日14时 30分;
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二室(牡丹区委)
提交报价文件 起始时间:2015年06月24日14时00分
截止时间:2015年06月24日14 时30分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菏泽市公安局
地 址:菏泽市八一路567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561359067
采购代理人: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五小纬四路46号北楼2层
联系人:邹奇 电话:0530-5075180 15666185276
传真:0530-5500922 Email:sdjzh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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