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对该单位所需的浦西城市综合体安置房——新街4#、7#、8#、汀荣9#地块智能化系统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QZXHSJ15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单位: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采购单位联系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0595-28696775
采购项目: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4、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陆佰伍拾玖万壹仟零肆拾元整(¥:6591040.00元整);凡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5、交货时间: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开工后,90个日历日内货物全部送达、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6、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2015年6月11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索取招标文件(备索浦西城市综合体安置房——新街4#、7#、8#、汀荣9#地块智能化系统工程采购(定稿).doc),或到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直接下载。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7、投标人条件:
7.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7.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7.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7.4.投标人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7.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6.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7.7.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2日上午09:30时,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15年7月2日上午09:30时
1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13、采购代理机构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户 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5001652490052501498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泉州市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户 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52690100100100241
特别提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中标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入以上基本帐户,投标保证金汇入投标保证金
专用账户。
14、采购代理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电子邮箱:ZXH266@163.com 传 真:0595-22157253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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