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代码:0427201515003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劳动教养所南侧、芳草路以东。
2.2合同估算价为400万元。
2.3招标范围:弱电工程。
2.4工期要求:2015年6月27日开工至2015年7月20日竣工,计划工期24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8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02:00时至05: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辽河公安局
地 址:兴隆台区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市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邮 编:124010
联 系 人:马涛
电 话:0427-2833672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市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红盾小区1-56-577-1A
邮 编:124010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2810499
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 号:312962350149
联 系 人:高原
电 话:0427-283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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