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电子警察抓拍系统
二、采购项目编号:勉政采MZC[2015]191号
三、采购人名称: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勉县汉江路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勉县和平路东风转盘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车载移动电子警察系统 1台
车载移动电子警察系统 1台
二代身份证读卡仪 2台
行驶证、驾驶证专用真实印机 2台
项目用途:执法设备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项目概算7.7万元)
六、供应商报价时须携带的相关证件及资质要求(均指原件,同时携一份加盖红色印章的复印件):
1、年检合格的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报价人身份证。报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从本网站服务指南下载并填写完整,盖章齐全)。
5、具备本项目内容售后服务能力。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和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6月3日上午10时。
2、报价时间:2015年6月3日上午10时。
3、报价地点:勉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会议室。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优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本询价通知书为合同组成部分,报价含税金、运费、安装等所有费用。
2、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以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1000元整,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提供针对此项目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供货周期的详细书面承诺。
4、成交供应商须对所报价产品安装后进行调试并能正常使用。
采购单位联系人:游永平
联系方式:(0916)3292989
采购中心联系人:蒋炜
联系方式:(0916)8652010
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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