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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市公安局“天网”三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2015/5/15 08:54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楚雄市,招标,项目,天网,工程    浏览量:
楚雄市公安局“天网”三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条件本采购招标项目为楚雄市公安局“天网”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已通过相关主管单位审核批准,采购人为楚雄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

1. 条件

本采购招标项目为楚雄市公安局“天网”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已通过相关主管单位审核批准,采购人为楚雄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提出申请。

2. 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楚雄市公安局“天网”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内容: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楚雄市区内

招标设备内容:

一、前端、后端设备:

三期工程将在开发区、东城、西城派出所辖区、城郊结合部安装585个高清网络摄像机、80个带抓拍识别车牌功能的摄像机及35个带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机,在信息通信机房安装2496T存储空间,满足高清视频存储不低于30天,卡口图片信息存储不低于6个月(详见招标文件)

二、 建设东城、西城派出所视频分控中心和分控中心电源保障系统,满足视频值守需求。

三、建设市局分存储机房 (详见招标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供货能力且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均可报名。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

(三)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四)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贰三级)以上资质。

(六)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外省企业必须持有云南省公安厅或云南省安防协会的备案证明材料。

(七)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涉密资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所投主要软、硬件产品生厂商须在云南设有常驻的办事机构和产品备件库,并提供云南服务机构的地点、服务人员构成。

(十)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需提供所投主要软、硬件产品设备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供货期承诺原件。

(十一)投标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十二)以上需要提供的文件如有不符或不全的,其投标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 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5天前应将¥300000.00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的形式交纳,投标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的投标单位,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联系电话:0878-3373877)。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5年5月15日至 2015年5月2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到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市开发区商业城欧培德大道3号苑2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黄莹,电话:13908786289)。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200元/份,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带以下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备案证明材料)、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涉密资质证、 所投主要软、硬件产品设备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日上午8:30时至9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发布。

采 购 人:楚雄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楚雄市办公地址:楚雄市开发区商业城欧培德大道3号苑201室(楚雄办事处)

联系电话:13987081853联系电话:0878—3373877,

联系人:薛晖联系人:黄莹 1390878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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