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BNB-20151051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路灯(含监控)年度养护用
四、采购内容、服务期限及服务内容/招标项目性质
标项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内容/招标项目性质 |
一 | 鄞州新城区路灯(含监控)年度养护项目 | 合计三年,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后两阶段(合计2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在上1年度合同履约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对鄞州新城区内的路灯及监控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5年4月29日至 2015年5月7日16:00,上午; 9:00-11:00 ;下午1:30-5:00 (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供应商直接登陆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15年5月 18日下午16:00前缴纳标书费。
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财务室 颜小姐 电话传真:88090098)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三)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提供的以上2份复印件正反面均清晰可见,并在A4纸上呈上下工整排列;另需提供清晰扫描件一份,发送至邮箱:2365001705@qq.com);所有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资料,以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用,请各投标人能积极予以配合;
3、投标人名称、地址、手机号、传真、邮箱、开户行及账号。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18日16: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银行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翁会计0574-8822517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19日14:0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5月19日14:00 时(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市政公用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路285号;
采购人联系人:忻工 电话:0574-28819755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娜、单琛耘;
联系电话: 0574-87425381/88090150 传真:0574-8742538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
联系电话:0574-28866805
十一、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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