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自筹,预算控制金额为70.00万元,超出本项目控制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招标内容、招标数量、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
(一)招标内容:户外全彩色LED显示屏系统工程,包括户外多媒体全彩色LED电子显示屏、配套设备(控制电脑、电缆、高清视频控制台)、底座结构(基础)的设计、供货、现场施工、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
(二)主要技术指标:像素中心距≤6.25mm,表贴三合一3535封装,面积:40.1平方米,钣金箱体;视角≥120°;最大白平衡亮度不小于7000cd/㎡,使用一年后不小于6500cd/㎡;色温:4500K≤TC≤8000K;
(三)数量/单位:1套
(四)交货期:20日历天
(五)交付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旅游服务公司
备注:1、LED大屏幕面积:40.1平米,固定安装于钢结构框架上,显示屏采用钣金箱体结构;2、本项目不接受整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及产品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产品需具备质量检验报告并通过CCC认证,CE认证;
(三)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认证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投标人需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五)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厂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含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进行投标,但不得将项目内容拆开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一)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二)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三)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标前答疑:书面传真方式进行。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4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bjcz.gov.cn/zfcg/)、《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网》(www.hdzfcg.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对外公开发布。
采 购 人: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旅游服务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西路28号
联 系 人:李梦月
联系电话:010-6253751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100044)
联 系 人:张云良、王超
联系电话:010-88354433-751/517
传 真:010-88356019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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