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符合《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人民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须具备城乡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智能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
二、招标文件的登记领取
(一)时间:2015年03月27日至2015年04月0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公休日除外)
地 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
联 系 人:徐诗
联系电话:0518-85739155
传 真:0518-85739155。
(二)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
(三)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打印后加盖公章。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内容为连云港监狱监控系统升级改造2期工程的楼宇监控及分监控改造、全面升级监狱指挥中心技术装备、扩大视频监控覆盖范围,提高监控质量、更新各分控室UPS供电装置、实现监控图像智能分析、建设音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建设综合布线系统等,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四、投标人需要现场勘查和答疑的,在开标前5日与招标人自行联系(地点:江苏省连云港监狱联系方式:周先生―13961307392),未参加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五、招标人式及其它
(一)本次招标采用公开采购人式(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六、投标人投标时,需足额交纳人民币捌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必须在截止时间前交给接受投标文件的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投标无效。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开标一室。
八、投标时间:2015年04月15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截止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5年04月15日北京时间9:30。
十、工程控制价:本工程控制价4495043.54元。
十一、招标人:江苏省连云港监狱
项目代理机构:连云港鼎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楼
联 系 人:徐诗
联系电话:0518-85739155
2015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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