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长沙市实验二小建设项目弱电系统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20万元(最终以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谷丰路以西、望藕路以东、坦山路以南、规划支路以。
资金来源:市财政和周边房地产开发项目共同出资。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综合布线系统、电视监控系统、校园网络广播系统、无线巡更系统、桥架管线及室外弱电综合管网等工程,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投标人须具有由湖南省公安厅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一级资质。
(三)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四)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其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相符。且拟任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项目;
(五)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智能化相关专业(电气自动化、通信工程、信息工程、机电等)的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严格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规定,且施工项目部关键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的社保证明);
(七)授权代理人及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八)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九)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十)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及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开标时还须提供经在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十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8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二)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帐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三)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四)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需注明“实验二小弱电系统工程”,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3月22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内,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省外企业必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递交《投标承诺书》原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十、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除外。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1、2号窗口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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