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FJYD2015-0004-1
二、招标项目:监控系统集成
货物名称:监控系统集成一批
注: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三、资格标准: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投标单位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开标现场提交;(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证书复印件内容均须清晰加盖单位公章,模糊不清或无加盖单位公章,或无注明与“原件一致”视为无效。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03月16日至2015年03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至11:30,15:00至17:00(北京时间)。
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行纸质与电子并行,投标人除了在规定必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外,还应当通过三明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办法登录三明市政府采购网http://sm.fjzfcg.gov.cn/查询)。开标时投标代表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并行期间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六、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含邮寄费)。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书面招标文件后,应尽速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完成电子招投标系统供应商身份的审核确认,并在前述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逾期将无法报名。
七、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04月07日0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三明市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电子版投标文件应按规定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三明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办法登录三明市政府采购网http://sm.fjzfcg.gov.cn/查询)。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八、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04月07日09:00(北京时间)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三明市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人应从投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谢绝个人名义汇款和现金缴纳。
十、提交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04月01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款到账户为准。
十一、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通过三明市政府采购网http://sm.fjzfcg.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om及电话进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关注。
十二、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账 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梅岭新村51幢102室(三明市实验小学大门边)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小刘、小郑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98-8221299、13328900615
传真:0598-8221299
邮箱:952507211@qq.com
邮编:365000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598-8962220
公司账号:
开 户 名: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三明分行
账 号:414358382878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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