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河南省美术馆监控设备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57
项目地点:河南省美术馆
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主经营范围内;
(三)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一级资质,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用企业等级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投标人须在郑州市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为用户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五)投标人应具有2012年以来100万元及其以上的监控项目业绩2份(须提供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六)需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商(摄像机、大屏)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厂三年);
(七)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八)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一)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3月13日--2015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在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8号楼一单元19楼46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付50元邮资)。
(三)需携带的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防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用企业等级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主要设备生产厂商(摄像机、大屏)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厂三年)、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业绩合同、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4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美术馆四楼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CBD1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同开标时间及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美术馆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8号一单元19楼46号
联系人:李女士、王先生
电话/传真:0371-60170205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3日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