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李晓军
联系电话:0951-5926306
二、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天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雷泽红
联系电话:0951-5606216
传 真:0951-5606225
电子邮箱:ztsjzb2@126.com
招标代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8号瑞银财富中心A座6层(银川市北京中路汽车大世界对面,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侧)
三、招标文件编号:ZTSJ-NZC/A14279
委托编号:2014NCZ1334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述:办公办案区安防监控设备改造项目
(二)设备名称包括:▲综合管理平台、▲流媒体服务器、▲NVR存储服务器、▲核心交换机、▲POE交换机、企业级硬盘、高清红外半球网络摄像机(室内机)、高清红外电动变倍高清网络摄像机(含电源,室内机)等设备。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体清单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我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执行。
六、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
(三)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缴费凭证为准);
(六)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七)需具备安防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八)带“▲”的产品投标人必须要提供厂家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授权文件原件与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9日起至2015年3月16日,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资质要求中所有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jpg图形格式)上传。
(二)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9日起至2015年3月17日,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注: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维斌 咨询电话:15349551399、0951-7805195、7805196。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日上午9:00整
九、开标时间:2015年4月2日上午9:00整
十、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叉路口汽车大世界对面(北侧)
宁夏中天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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