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概况、资金来源、采购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汕头市海滨大院及市财政大楼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资金来源:人民币2762913.82元(财政预算内资金)。
采购范围:分为两部分,分别为汕头市海滨大院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和汕头市财政大楼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改造,与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验收、保险、质保期保障和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的一切服务。(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工期: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含夜间作业时间)。(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二、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三)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
(四)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护壹级资质(广东省外必须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投标人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六)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均有效)。
(七)检察机关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5年2月9日起至2015年2月13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
地址:汕头市奋发园大厦21楼北侧
电话:0754-88166891
传真:0754-88166891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请根据附件申请表中要求开具)
(四)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5年2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递交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
开标时间:2015年2月28日9:30开始(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颜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0754-88988931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六、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5年2月9日起至2月13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2月13日17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我司。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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