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消防局119接警系统升级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5-D-0012
二、项目内容
目前,天津市公安消防局的119接处警系统于2011年初按照公安部消防局灭火救援指挥系统试点建设任务要求进行建设,并于2011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上线运行三年多以来,在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司令部运维保障下,系统运行稳定。但该系统也存在着一定的隐患,主要是因为119接处警系统服务平台均为服务器单机运行,没有热备机制,一旦因某台服务器硬件故障或操作系统故障,119接处警系统将无法正常运行,且在短时间内无法恢复。119指挥中心只能进行电话接警、人工记录、电话调派,警情相关的信息、报警录音等将无法被计算机系统保存。为此,拟对119接处警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对系统架构进行调整,建立服务热备机制,保证系统的不间断运行。同时,按照公安部消防局《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规定(试行)》要求和指挥中心实际业务需求,对软件部分功能进行优化和调整,增加系统运行监控和警情归档、反归档等功能(品目编号:C0299),预算为600000元。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3月2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获取。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需携带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购买。
(四)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网上应答时间
2015年2月5日9:00至2015年3月4日8:30,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应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如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可以先进行网上应答后,于开标当日签到截止时间前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即可获得投标资格。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4日9:00至9:30。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
(三)签到时间:2015年3月4日9:00至9:30(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四)开标解密时间:2015年3月4日9:30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五)开标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中标供应商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 系 人:李娟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01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高峰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352826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28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开户银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光大银行广东路支行
账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087554120100304016912
十、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按照津财采〔2009〕25号《关于加强我市政府采购当事人在评审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可以申请进入评审现场观摩。
申请参加现场观摩的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前一日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首页“阳光采购”栏目“事中监督”中“现场监督报名”处报名。
(二)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为保证评标结果的准确和符合性,会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复核过程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的监督,复核过程中,所有投标文件不排除被其他供应商查阅的可能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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