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编号:CZ2014-123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政务服务视频监控改造采购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建设主要包括:
1、18条街道办事处监控建设,包含网络录像机、企业经硬盘、高清快球、半球型网络摄像机、拾音器、接入千兆交换机、监视器和相关的布线工作;
2、云大数据视频流媒体平台与原有专业办事大厅视频平台对接开发;
3、电子监察机房建设,包含拼接屏系统、LED显示器、高清视音频解码器、磁盘阵列、云综合安防视频平台、虚拟化软件、服务器租赁、网络交换机;
4、系统集成费,包含18条街道办事处监控系统的集成、与电子监察机房的连接、电子监察机房的云平台搭建等集成工作;
5、系统维护费,本项目保修期为3年,保修期起始时间从通过用户验收之次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3年。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壹拾柒万叁仟叁佰元整(¥2,173,300.00)。
(四)实施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指定地点。
(五)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六、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要求为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
(四)投标人必须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备案证,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月27日至2015年2月16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4、5号窗(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网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在购买文件时须出具打印件。
(三)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具
1、招标公告“六、投标人资格及要求”中(第(一)点除外)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中心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八、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17日9:00~9:30。
十、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2月17日9:30。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开标室。
十二、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颖瑜;
联系电话:020-66662389;
传 真:020-6666238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
邮 编:510305。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0-28866236;
联系人:陈剑波;
供应商报名咨询电话:020-28866197;
联系人:容先生;
保证金咨询电话:020-28866000-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邮编:510635;
传真:020-28866414;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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