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范围为汽车北站站至尚双塘站,线路全长23.627km,其中地下线22.278km,高架线1.139km,过渡段0.21km。全线共设车站20座,包括地下站19座,高架站1座。
二、招标内容
(一)招标范围: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自动化控制系统含自动售检票系统(AFC)、综合监控系统(ISCS)、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门禁系统(ACS)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安装调试、除招标方直接采购项目以外的设备材料采购、仓储运输、现场配合及工程协调、现场培训、试运营前的临管、竣工资料和质量保证期的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建设部发《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五)投资估算:约为5000万元。
(六)计划工期:计划电通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计划开始试运行时间为2016年1月30日。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七)保修期:自试运营开始之日起24个月,工程保修期的时限按双方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
(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人2010年以来必须承担过1个(含)以上以往工程业绩。
以往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在250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或城市轨道交通弱电系统设备施工安装工程。
1、以往工程经验须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备案表)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不限)。投标人业绩应为其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的。
2、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四)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五)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气或弱电或机电或系统集成或计算机或通信的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六)湖南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七)投标人须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标准配备不得低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关键岗位配备人员数量。投标人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后由行政监管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同时,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网站。
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造价员(或造价师)1人。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另有要求外,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执业资质证或上岗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根据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十一)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3月4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1号线自控安装项目。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2月2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一)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4日9:00(北京时间)
(二)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参加开标。其中湖南省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并须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参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Ⅱ”执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十一、投标人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或未按资格后审要求附其原件或彩色影印件的,属于资格后审内容的,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类似工程经历、奖项、企业信用、安全认证等可能引起计分或加分的项目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的,均不给予计分或加分。
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入库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3、4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731-89938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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