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及招标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系统升级及相关设备采购和安装
(二)用途:智能交通管理需要。
(三)招标内容:智能交通系统升级及相关设备采购和安装。(具体招标内容及数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资格审查时必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正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参加开标会议的法人代表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2015年出具有效的供应商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上述资质文件证明材料需单独提交验证,不得混装于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只需装订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和投标保证金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1日起至2015年2月9日,每日上午8时到12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即县财政局右侧20米左右)购买招标文件。或从中国隆回网政府采购栏目中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
(二)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欲邮购招标文件,我们将以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邮寄费国内另收50元人民币。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招标文件款(网址:http://www.longhui.gov.cn/Column.aspx?ColId=1880)。
(三)要求投标人向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要求以现金、银行汇票等方式在参加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5年2月10日9时0分(北京时间)在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五、审核供应商资质时间和地点:2015年2月10日上午8点至9点在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
六、投诉受理:隆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9-8247697/8187572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劭娟、何丹
电 话:0739-8187338
地 址:隆回县资江北路(即财政局右侧20米左右)
开 户 行:隆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中分社
银行帐号:85041670005467000012
E-mail:lhhf168@126.com
名 称: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隆回县桃洪镇桃洪西路78号
电 话:0739-8244919
联系人: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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