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LED大屏幕采购及安装工程
工程标段编号:LYG20150101
工程地点:盐河巷二期
工程类型:智能化
工期要求:总工期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二、项目简要说明
工程内容:P10全彩LED屏采购及安装
最高限价:肆拾肆万捌仟柒佰元整
质保要求:三年
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人必须在报名时缴纳谈判保证金及风险金人民币贰万元整,谈判保证金及风险金必须由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留存、原件备查)递交到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海州分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
三、参与谈判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企业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万元及以上);
2、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备、合格有效;
3、供应商具有竞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合格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以及原生产厂家售后承诺书;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来类似项目的经营业绩。
5、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通过3C认证及ISO9001质量认证(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国家节能环保证(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单位须提供LED屏体原厂授权(投标)书,LED第三方检测合格证。
(五)参与谈判的单位需出具厂家质保承诺书原件,质保期为三年。
(六)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报名登记及接受信息
报名登记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月16日――2015年1月21日
(公休日除外,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登记及领取谈判文件地址:巨龙南路59号(八佰城市走廊A38号),招标文件500元每份,售后不退,联系电话:18052303099,陈经理。
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月26日上午9:00前
谈判时间:2015年1月26日上午9:00整
谈判地点:海州区财政局
五、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所有报名材料需查看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一)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竞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合格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二)通过3C认证及ISO9001质量认证。
(三)国家节能环保认证。
(四)报名时需提供厂家质保承诺书原件,质保期为三年。
(五)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品牌在本省范围内至少两个签订日期在2012年1月1日以后,合同标的为全彩LED屏采购、安装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
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止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经办人且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本谈判文件不得转让,没有报名登记的参与谈判人,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三)现场勘查:由潜在参与谈判人自行组织。潜在谈判人无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工作难度、条件及当地的有关情况获得了解,并应认为潜在参与谈判人已充分了解了自己中标后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潜在参与谈判人自行负担。
(四)本项目主要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当天初步查看证书齐全与否、注册单位是否相符、证明材料是否可信。
(五)特别提醒:本项目谈定的最终价格为合同约定总价。施工过程中,采购方不再承担合同总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如供货方不能按照工期要求完工,采购方则不支付任何已发生的采购及安装费用,并有权利重新选择供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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