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湖南省河道采砂保洁监控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4G]1497号
代理机构编号:HNDTC2015-HW(SB)-001
三、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仟陆佰伍拾万元整(¥26,500,000.00)
四、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是全省河道保洁智能监控系统、湘江长沙段河道砂石禁采禁卸智能监控系统、洞庭湖区重点堤院高清视频监控点及长江干堤湖南段智能监控系统的建设,具体包括建设308个高清红外智能分析仪监控站及32个高清视频监控点、新建14个市(州)管理平台、新建1个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分控管理平台、新建长沙、岳阳监控中心,完善省级监控管理中心平台及建设河道采砂、保洁监测考评应用系统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双方身份证;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6、提供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含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及附注)。
(二)特定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湖南省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壹级)》。
3、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
4、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5、所投主要产品DLP显示单元、高清红外智能分析仪、GIS软件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原件、湖南省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原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5年1月12日起至2015年1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在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5年2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八、质疑和投诉
(一)投标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投标供应商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
电 话:罗先生
联系人:0731-8548393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劳动西路(省水电设计院大门口)
邮 编:410007
联 系 人:刘佳、骆芳
电 话:0731-8560773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市东塘支行
帐户名称: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 号:36802010010004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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