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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视频监控设备招标
2015/1/12 09:45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漯河,机关事务管理局,视频监控    浏览量:
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漯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视频监控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供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漯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视频监控设备项目
  二、招标采购货物内容
  摄像机;硬盘录像机;存储;核心交换机;电脑;打印机等(详细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人民币。开标时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不显示企业注册资金,请投标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三)如法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携带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携带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投标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安全防范技术资质证书,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认证证书,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投标人须具有监控设备类项目施工经验,开标时提供近二年(以开标时间回溯)所做的监控设备类项目完整合同原件,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人民币。
  (七)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摄像机、硬盘录像机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和复印件(质保期不低于3年);(分公司或办事处授权无效)
  (八)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以上证件原件需要退回的,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封装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开标时查验)
  以上要求提供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四、报名及标书领取信息
  报名及标书领取时间: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13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标书领取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5室。
  报名及标书领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领取标书时须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安全防范技术资质证书复印件、③ISO9001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凡未按上述规定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一切活动将会被拒绝。
  五、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2015年1月14日(投标人请于1月14日上午9时准时到达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会议室,过期不候。)
  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0395-3186516 陈先生,13938023299
  注:现场踏勘方式为统一组织,不接受规定时间以外或单独一个潜在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踏勘。未参加现场踏勘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一切活动将会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下午3:00,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下午3:00
  开标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八、联系人:胡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86516
  九、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十、监督电话:漯河市财政局(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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