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民防局“人防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CZX2014-033
三、名称、数量、用途及简要技术需求
设备名称:人防工程视频监控系统1套
简要技术需求:要求在海淀区101处人防工程内安装404个高清监控探头,每处人防工程内安装4台摄像机(其中定点1台、动点3台),视频信号在本地存储,图像存储时间不低于30天,配套供电线路、无线信号传输设施,对视频监控图像进行本地存储和按需上传,实现人防工程的有效监管
(详细用途及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
四、项目预算金额:10254400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二)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三)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四)具有“安全防范工程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五)具有涉密系统集成国家甲级资质
六、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9日至2015年1月3日(下午17:00截止)
七、投标报名程序
(1一)办理CA认证证书
请登录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hd.bidgov.cn)查阅“CA认证”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二)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取得CA认证证书后,请登录(http://hd.bidgov.cn)网站主页,选择“标书下载预览”栏目,即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名
下载预览招标文件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网站主页选择“投标报名”栏目报名。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报名,视同放弃本项目投标。
注:如投标商在办理CA认证时未提本项目相应特殊证书,须重新至CA办理处提供相应证书,才能下载标书及投标报名。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南坞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北153室
十、现场踏勘时间:2014年12月30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门口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民防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
联系电话:82785098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
联系人:孙芳懿、郑亚维
电 话:88487038、88487031
传 真:88487032
邮 编:100195
网 址:http://www.hdzfcg.gov.cn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全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帐 号:01090879400122105001016
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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