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LED大屏幕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二次
工程标段编号:LYG20141102
工程地点:盐河巷二期
工程类型:智能化
工期要求:总工期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内容:LED大屏幕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企业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万元及以上);
2、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备、合格有效;
3、供应商具有竞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合格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以及原生产厂家售后承诺书;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来类似项目的经营业绩。
5、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竞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合格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拒绝SKD三件拼装企业投标。查看资质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三)通过3C认证及ISO9001质量认证(提供相关复印件)
(四)国家节能环保认证(提供复印件)
(五)投标单位须提供LED屏体原厂授权(投标)书,LED第三方检测合格证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竞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合格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查看资质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二)通过3C认证及ISO9001质量认证(提供相关复印件)。
(三)国家节能环保认证(提供复印件)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
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止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经办人且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请申请人于2014年12月17日至201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海州分公司巨龙南路59号(八佰城市走廊A38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公休节假日除外),报名时经办人须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社保证明,招标文件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四、其它要求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如: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六、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巨龙南路59号(八佰城市走廊A38号)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凌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52303099
七、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上午9时00分
八、开标地点:海州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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