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污染源自动监控第三方运维项目。
第一标段: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行维护项目;
第二标段:烟气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行维护项目
标书编号:ZZC2014-G278
预 算:总计1986万元。其中第一标段1456万元,第二标段530万元;超预算作废标处理。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购置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第三方运维项目,服务期为24个月,具体要求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行维护要求。本次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行维护项目、第二标段为烟气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行维护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任一标段参与投标,也可以同时选择两个标段一起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第一标段投标人位必须在全国范围内至少开展2年以上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活动,且有10个以上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正常的案例(企业),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第二标段投标人位必须在全国范围内至少开展2年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活动,且有10个以上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正常的案例(企业),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投标人必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四)投标人必须提供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2014年12月9日)起由注册地检察院(或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5日下午5:00时(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答疑时间:2014年12月16日上午9:30时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327室)
招标文件售价:无,请自带U盘。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上午9:00-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上午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327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虹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上午9:3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327室)
邮 编:215600
联 系 人:陈虹
联系电话:0512-58693368
采购单位联系人:钱奔
咨询电话:13921951385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第一标段人民币拾肆万伍仟元整(¥:1450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 名: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
帐 号:80100000163368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汇款、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本项目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全过程公证。中标单位需缴纳公证费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由中标单位按照中标标段数量进行平均承担,请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将公证费付至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
户 名: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
开户行:交通银行人民路支行
账 号:3876706600181601012493
地 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国泰时代广场A座2楼
电 话:0512-56770611
二○一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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