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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消防系统项目招标
2014/12/3 11:22   北京市财政局      关键字:北京西城区,消防系统    浏览量: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消防系统改造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招标。

    一、项目名称:消防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XCTP-2014-077
  二、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1号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
  三、招标内容简要叙述
  (一)我院办公大楼现在的消防报警设备为陆和设备,目前该公司已不生产消防报警设备(已注销),缺少备品、备件。
  (二)鉴于办公楼火灾报警系统自2006年运行至今已有9年,系统设备、设施已开始老化、灵敏度降低、故障及误报火警率频发,已无法维修,需要更换。
  (三)更换后的设备,智能化程度高、稳定性更可靠、灵敏度高、能准确的预测火警部位,误报率很低。便于火灾初期更有效的报告火源位置,把火灾消灭在萌芽之中。
  四、参加本项目的报名人均具备并提供的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
  (五)报名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若递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原件可在投标时提供);
  注:银行资信证明中,如注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的,报名人提供其复印件的无效。银行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必须是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致予其他收受人的资信证明无效。
  (六)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内有效入帐票据凭证复印件);
  (七)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八)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虚假、恶意质疑投诉记录(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九、其他资质要求
  (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建委核发的专业施工资质;
  (二)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项目经理须一级建造师,安全B本,高级职称,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十、资格预审报名文件编制、密封及送达要求
  十一、供应商提交的各项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应用A4纸复印,并装订、胶封,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复印件应清晰整洁,在规定时限内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一并归档备案。
  十二、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密封并在封装处加盖报名人公章,同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及“在2014年12月8日9:0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送达报名资料时,送达人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十三、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报名人的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十四、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4年12月3日-2014年12月5日上午9:30分—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十五、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8日9:30分(北京时间)
  十六、报名资料送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37号,4层440房间
  十七、报名后的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审查每份报名资料,邀请合格的报名人参加应答,时间另行通知。
  十八、项目联系人:时祎、王祖军
  十九、联系电话:010—82141260、82141265
  传真电话:010—82141263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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