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宜政采[2014]136号
二、招标项目:宜阳县公安局高清治安卡口扩建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之内交货(及安装完毕)。
五、资质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
(二)要求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具有省公安厅安全防范部门所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三级(含)以上资质和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的国内企业单位;
(三)具有独立完成系统集成的专业技术力量,有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
(四)所投主要产品(摄像机、控制主机、抓拍主机)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五)投标人须保证所投项目与宜阳县原有卡口平台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同时要与洛阳市公安局卡口平台联网;
(六)投标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七)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办法
(一)报名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3日15:00。
八、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九、联系人及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彭女士,0379-68937383
采购单位:宜阳县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0379-63130112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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