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5号
采购人电话:18511275669
二、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联系人:李卓原、武宗政
电 话:010-51909075、010-51908151
传 真:010-51908195
三、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采购信通图像新增高清点位
项目预算(元):9780000
是否接受进口设备投标:否
四、采购用途:项目需要;
五、简要技术要求:符合行业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五)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及服务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
(六)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七)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证书。
(八)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叁级(含)以上证书。
(十)投标人须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项(保密安防监控)。
(十一)投标人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一)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原件;
(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原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原件;
(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原件)。
(九)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原件)。
(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叁级(含)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原件)。
(十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项(保密安防监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原件)。
(十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原件)。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18日起至2014年11月24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12室。
十、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电子版(不含技术参数),每张5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时间:2014年12月9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4年12月9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开标地点: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六层会议室。
十四、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十五、本项目不鼓励联合体投标。
十六、根据财库[2007]119号及京财采购[2008]621号文精神,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人须对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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