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43ZZHG0560JO。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对讲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434,625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对讲机采购项目。
(二)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设备到货交付使用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设备并通过验收。
(四)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本次招标的货物必须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五)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8日五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二)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同一品牌制造商与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品牌一种型号的设备;
(三)所投对讲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五)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本项目公告之日往前3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一)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2日下午2:30~3:00。
(三)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日下午3:00。
(四)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日下午3:00。
七、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一)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三)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八、招标文件售价:标书费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十一、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
联系人:艾先生
电 话:0760-2318626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中山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帐 号:138016516010018025
收 款 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电 话:0760-88220300,0760-88230132
传 真:0760-88383654
邮 编:528403
E-mail:0760520@163.com
联 系 人:王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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