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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环境监察分局污染源监控工程招标
2014/10/23 09:07   广东珠海市财政局      关键字:保护局,招标,珠海市,监控,    浏览量:
受招标人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委托,就珠海市区污染源监控工程(二期)运营及在线监控系统更换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ZHDF144310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区污染源监控工程(二期)运营及在线监控系统更换项目
  三、招标内容:珠海市区污染源监控工程(二期)运营及在线监控系统更换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四、服务期:2014年11月3日-2015年6月30日。
  五、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4年10月22日起至2014年10月29日,每日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八、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正门)主体育场1楼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3日15:00。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十、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第5开标室。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应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及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资质等级须包括自动连续监测(水));
  (四)供应商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有效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资质等级须包括自动连续监测(水))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原件。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2个日历日按照通知函格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十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11月13日15:00,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第5开标室。。
  十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联 系 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0756-22362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联 系 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6-2666560
  传    真:0756-2666561
  联系地址: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正门)主体育场1楼(甲骨文培训中心旁)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湾支行
  户    名: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00027719200377904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户    名: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2482829710001
  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先生、吕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020712602079
  传    真:0756-2602075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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