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FCG-H2014094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1日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凤阳县板桥镇社会治安高清监控项目
招 标 人:凤阳凤宁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凤阳县板桥镇及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内
项目规模:板桥镇及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内共计55个监控设备、后台处理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投资预算约人民币136万元。
付款方式: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交付使用并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0%,余款在一年质保期满后15日内付清(无息)。
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二级及以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且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招标文件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标书费:300元。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圆整,信用保证金人民币玖万圆整。
上述两项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板桥镇社会治安高清监控项目。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 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 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 号:187210623578
户 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 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 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100000元。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供货方(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阳凤宁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正兴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0-6531419
联系电话:0551-65149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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