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前郭县农村视频监控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前郭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前郭尔罗斯蒙古自治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内容:前郭县农村视频监控工程。
(二)建设地点:前郭县。
(三)计划工期: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项目总投资:人民币8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设备的质量保证、性能可靠、技术合格;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
(二)投标人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资信等级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09日至2014年10月14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公司(亚泰大街6789号8楼8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人民币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泰湖宾馆三楼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施工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四)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前郭尔罗斯蒙古自治区公安局
地 址:前郭尔罗斯蒙古自治区
联系人:王鹏涛
电 话:0438-212377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789号
联系人:张磊
电 话:0431-886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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